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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作出撤诉裁定后当事人可以再起诉,撤诉与再起诉之间没有时间限制。当事人提起诉讼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从起诉之日起债权的诉讼时效重新...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原告起诉主张自己的诉讼请求,后因为某种原因自愿撤诉系原告自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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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裁定原告撤回诉讼后,原告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不能再起诉。如果案件有新的证据或事实,且没有起诉期限,原告撤销诉讼后可以再次起诉。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3)根据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或上诉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费,且未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付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是否判决离婚要由法院审理决定,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复合可能了,法院就会判决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 《民法典》规定两次起诉要时隔一年,就是法律给予夫妻双方的冷静期,以免一时冲动。可是,经过一个冷静期后,依然执着离婚,那就说明了离婚的决心,法官一般会认定婚姻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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