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甲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出生,住址_________身份...
起诉书 X检刑诉[20XX]XX号 第一部分: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 化程度、单位、职务、住址、是否曾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随着城市人口和旅游人数的不断增加,从事出租车行业的驾驶人员越来越多。目前出租车行业中,驾驶人主要有四种形式: 一是公司职员,即为出租车公司驾驶出租车,利润上交,每月拿工资。 二是承包公司所有的机动车,每月上交一定利润,对外仍以公司名义营业。 三是承包经营人即“主驾”对外以招聘形式招聘他人经营,即“二驾”。 四是挂靠承包经营,即将自己的机动车挂靠出租车公司,其营运证由公司办理,每月向公司上交一定费用,对外以公司名义营业。 在出租车肇事致人损害后,驾驶人承担责任时,赔偿义务人根据不同形式分别确定: (一)自主经营,应由出租车公司为赔偿义务人。 (二)承包经营,承包人和出租车公司均为赔偿义务人,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车公司(即发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多人承包经营,无论“主驾”、“二驾”均以公司名义经营,并得到公司的认可,公司对机动车的运行具有管理责任,机动车的运行支配权归属公司,而公司也从营运中获得利益,因此公司当然作为赔偿义务人。 (四)挂靠经营,有一种观点认为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责任,被挂靠的经营者在收取的各种管理费范围内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所谓挂靠是指车辆为个人出资购买,但为了服从当地对车辆管理的要求,而将车辆挂靠于某个具有客运和货运许可经营权的公司。被挂靠经营者为车辆办理了营运证,收取了管理费或取得了经济利益,也是保险受益人。 由于被挂靠经营者不仅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也对营运车辆拥有管理权,因此机动车所有人和被挂靠的经营者均为赔偿义务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挂靠人与被挂靠经营者之间约定被挂靠经营者对交通事故的后果免责的,仅在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而不能对抗第三人。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 上一年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392元 上一年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223元 上一年度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241元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x护理天数 5、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6、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7、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8、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9、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10、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明知被害人已经重伤,若不及时抢救可能导致死亡,为逃避罪责,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因而逃逸,致使被害人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其主观心理状态已明显从交通肇事时的过失转变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希望和放任的故意,构成了不作为故意杀人罪,依照刑法第232条处罚。(2)肇事行为人明知被害人挂附在车辆上,继续行驶极有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为逃避罪责驾车拖挂被害人逃逸,从而致被害人死亡;肇事行为人明知被害人不经紧急救治极有可能死亡,而将其转移至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隐藏或遗弃,从而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肇事行为人这种拖挂和转移行为直接对被害人生命权益造成侵害,其主观心理状态已发生了质的转化,进而在新的罪过形式的支配下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以不作为的方式构成故意杀人罪,依照刑法第232条处罚。 (3)交通肇事后,肇事行为人明知被害人并未死亡,但为逃避罪责而倒车轧辗被害人或者将被害人转移至偏僻的地方掩埋,从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其主观心理状态已转化为积极希望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并且积极实施了足以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实质行为,以作为的方式构成故意杀人罪,依照刑法第232条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4人已浏览
71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