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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各地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户”一般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注意是两个条件:一是户口要在本村,二是要...
农村宅基地面积是以户为单位的,每个省的规定都不相同,不如湖南省占田是130平方米/户,其他用地180平方米/户,未利用地210平方米/户,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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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10平方。
从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了解到,根据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此次调查宅基地不超标准面积的,按实际使用的面积确定土地使用权;超标准面积的,按规定处理后确定土地使用权。办法规定,宅基地每户最大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以下限额规定: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使用旧宅基地、空闲地、荒坡地、废弃地等建设用地,在主城区、建制镇镇区范围内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在主城区、建制镇镇区范围外的,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此次试点,只针对已建房的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并不是为村民分宅基地。在申报时,村民一处宅基地中有几户共用,且难以划分使用范围的,可作为共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处理。各户可先自行协议分摊使用面积,无法分摊面积的按共同共有处理。一处宅基地中有多人共用,符合多户分宗条件的,分户分宗调查。宅基地按人均30平方米以下的用地标准安排使用。设定了人均用地面积标准,主要就是防止村民为了取得更多的宅基地。又讯5日晚,我省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示范镇龙泉镇东占村委会美敖村大戏台上,镇政府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利用群众观看琼剧机会,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宣传活动。据介绍,村民在政府规定时间内申报、出席指界、按时确认签章、积极配合调查队完成宅基地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的,免收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全部费用。未按政府规定时间内申报、无合法理由缺席指界,调查队确界后又申请复查的,在复查过程中,村民应当承担权属调查费每平方米0.1元,地籍测量费每个界址点40元
1、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2、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是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 3、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平方;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平方。 4、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平方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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