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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指14周岁以上的女性。“妇女”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被拐卖的外国妇女没有身份证明的,不影响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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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性,客观方面表现为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来拐卖妇女儿童就是违法的行为,然而要是性侵被拐卖的妇女更是数罪并罚。贩卖妇女该判刑多少年呢? 先强奸后通奸如何定罪 对先强奸后通奸行为的处理。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符合强奸罪的特征,但妇女未告发,以后又多次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可不再追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第一次强奸之后,男方利用女方不敢声张的弱点,采用威胁方法继续纠缠女方,使其忍辱从奸,应当认定为强奸罪。 强奸被拐卖的妇女如何处罚 刑法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除了规定了本罪的基本法定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之外,另外设置了本罪的加重构成,其中包括第3项“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3项,立法者没有规定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按照拐卖妇女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而是将奸淫所拐卖的妇女作为本罪的一种加重情节。 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行为人拐卖妇女并奸淫的,这其中存在着两个相对独立的行为,由于该行为人对于拐卖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仅评价其奸淫行为,这需要具体分析:在犯罪对象为妇女的情况下,不但要看性行为在实质上是否违背妇女的本意,而且要求一定要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相当的方法,也就是仅限于以上的第1种情况,以上的第2种情况尽管在本质上也违背妇女的意志,但是由于其无法该当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在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行为人拐卖妇女而妇女为了逃脱主动与行为人发生性行为时,行为人无从承担刑事责任;在犯罪对象是幼女的情况下,只要是与幼女发生了性行为,都属于奸淫幼女,如果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否则按照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论处。
拐卖妇女和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处死刑,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主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人卖淫;(五)以出售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和儿童;(六)以出售为目的,偷窃婴儿;(七)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受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把妇女、儿童卖到海外。拐卖妇女和儿童是指出卖的目的,有拐卖、绑架、收购、出售、接送、中转妇女和儿童的行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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