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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原审批机关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含成都市、国家级经开区及自贸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 二、企业增资或调整经营范围后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含...
办理条件: 一、企业原审批机关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含成都市、国家级经开区及自贸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 二、企业增资或调整经营范围后经省级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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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原审批机关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含成都市、国家级经开区及自贸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 二、企业增资或调整经营范围后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含成都市、国家级经开区及自贸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一)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三)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四)破产; (五)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六)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办理条件: 一、企业原审批机关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含成都市、国家级经开区及自贸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 二、企业增资或调整经营范围后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含成都市、国家级经开区及自贸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一)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三)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四)破产; (五)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六)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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