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劳动者到劳动局投诉用人单位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交钱的。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工伤维权,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争议的,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的,用人单位是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作为劳动者,也可以依法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不是说用人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等于没天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可以这样,看看劳动局有没有熟人,让劳动局的人到你们单位检查工作,让劳动局的人去了解你们单位的原公司数量和工资情况,并获得书面材料。他们有了这方面的证据后,就不用你举证了。 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可以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该通知中规定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关系的确认办法: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综合、计划工作;负责文秘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镇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 承办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性就业安置、流动就业服务的具体工作;负责失业职工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招用合同制职工的服务工作;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受委托指导协调镇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受委托负责外省市驻莞劳务办事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 受委托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系统行政事业收费的指导监督并承办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建设费、再就业补助费、转业训练费等就业扶持服务经费管理;负责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经费管理的指导、协调和财务监督。 劳动局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名称已经做过两次变更,上一次变更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合并人事局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革后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