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婚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家庭生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承担的债务;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
《最高院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处理的若干意见》规定: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如果符合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则无需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