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我国法律未规定患有精神疾病而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患有精神疾病的人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 《民法典》规定了三种婚姻无效的情形: (一)重婚; (...
《婚姻法》第10条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方得精神病不是无效婚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但没有包括一方得精神病这一项,所以一方得精神病不是无效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实施后,不再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作为无效婚姻的情形,并相应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这里提到的重大疾病,在医学上认为婚前隐瞒的疾病主要是以下几种:性病;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是精神分裂症还有狂躁症等;要有重症智力低下症;患有传染性、遗传性的疾病并且是不能治愈的。 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没有在一年内这个期限提出撤销请求,即超过了请求期限,就不能再因此提出诉求了。
精神病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是无效婚姻,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结婚时并未处于发病期,所患的精神病不属于重型精神病的,婚姻有效,配偶不能主张婚姻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