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
我家小区物业为了不影响居民的休息。规定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才允许业主进行房屋装修。但我家隔壁邻居请的装修工不但无视小区规定,而且故意在业主不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何理解区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中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与“非法行医”?因为他们都是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1、主体不一样2、医疗事故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3、非法行医的主体不是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
有的,应当在24小时内出具伤害鉴定委托书,通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害鉴定。
承办人提交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3人以上有关人员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等进行合议,并填写《案件合议记录》(附表16)。合议应当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依照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分别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的,依法提出行政处罚的意见,对有可以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情节的,提出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的意见,构成犯罪的,在提出行政处罚意见的同时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程序缺陷的,提出补充有关证据材料或者重新调查的意见;(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提出撤案申请,并填写《撤案申请表》(附表17)。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0人已浏览
320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