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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农村地区责任田与承包土地之间的区别如下,责任田是每个农民都有的田地,而承包田是国家划分的以偶那个该有的以外的,按理说只要在承包期内占用...
1:定义上的区别: 责任田:责任田是指将村集体所有耕地承包给农户,由农户自己负责耕种和管理,但不能随意买卖和挪作使用的田地。 承包田:承包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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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依据上述规定,你于95年土地承包时承包的四亩责任田,如果当时与村里签订了承包合同,该承包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当时的村干部将你承包的土地划拨给旁边邻居的行为,侵害了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你可以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和村里协商,要求补发给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诉讼请求保护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应该没有。原因是,1984年前,我国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被称为“第一轮承包”。当时没有强制要求签订承包合同。大部分的村的做法是用分地表代替合同。如果档案保管较好,可能村民小组有留底,档案管理差的,就没有底。当时也没有要求把档案报送上级部门和档案局。何况第一轮承包时对承包期限没有明确规定,直到后来,才说可以承包15年。大部分村的承包期限为3到5年。现在已经是第二轮延长承包期,第二轮承包,是在原有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对合同、档案有严格的规定,同时还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前的承包档案就算找到了,如果与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所记载的承包地不符的,应该以现有经营权证为准。结论: 1.县级档案局没有1984年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 2.从村里查到了当时的档案也没有用。
责任田和口粮地是过去的说法,现在虽然有沿用,但不是法律很精确的说法,但是口粮地一般是承包期20年的或长期的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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