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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评残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它需要在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那怎么去做交通事故评残?在什么时候去评残?评残有哪些注意事项?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
因为交通事故的赔偿涉及到多个项目,不能单一的评判说要用哪里的标准。一般费用由伤残补助费,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您老婆肯定是有误工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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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伤情稳定后作伤残鉴定,法医鉴定机构会根据你的伤情来定。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根据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参照本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当事人未满60岁,可赔偿20年,超过60岁,每增加一年则少赔一年,75岁以上赔5年,如是湖南的伤者,未满60岁,城镇户口的伤残赔偿金有20年288381057676元,农村户口有1099320102198 6、其他赔偿还有误工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费这个就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了望采纳。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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