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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违约金选择其中一种赔偿,《民法典》规定了,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如果按照定...
定金在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是双倍返还的,违约金是双方自己约定的,损害赔偿是根据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来计算的,合同里面这三样并不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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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违约金约定,只要一方不主张过低或过高,就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但是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如果已经主张增加违约金,并提出赔偿损失,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在选择增加违约金和主张违约金+实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之间,要进行权衡,哪种主张更有利。第二,如果双方没有违约金约定,一般不能主张违约金;有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照实赔偿。第三,在既有损失又有违约金的情况下,除了赔偿实际损失外,违约方还应承担违约金责任,违约金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30%。也就是说,实际损失加上损失的30%是总赔偿。第四,在没有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只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有两种情况:(期利益可以计算的情况下,违约金一般按预期利益的130%主张,即预期利益加预期利益的30%。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高于该部分,一般为对方辩护,法院一般不支持。(二)如果预期利益无法计算,则无实际损失,也无法计算预期利益。但如果双方违约金约定较高,守约方可以按照约定的违约金主张,即主张归主张,法官如何行使自由裁量权?
违约金和定金都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没有范围限制。只是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 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与违约金都是在有一方违约后,由守约方主张。如果合同中既有定金约定又有违约金约定,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适用,二者不能同时适用,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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