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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
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条文有哪些如下四、建筑物结构加固鉴定 1、建筑主体结构加固、补强设计与施工鉴定及混凝土裂缝修复鉴定; 2、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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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质量责任,保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1.综合技术资源 (1)建筑单位独立法人或依法授权,能承担法律责任,资本金不少于2021万元人民币; (2)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经国务院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批准;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并具有10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检验管理的经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00人,技术人员不低于全体人员的7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以上(含)不低于4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含)不低于20%,有满足专业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3人;无损探伤III级人员至少2人;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设备工程师1人。 建筑单位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该专业检测人员规定数的1/3。(参照及修改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4)环境和设备:建筑企业有符合检验条件独立的实验室,面积不小于50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分包项目不超过2%; (5)建设单位信息化系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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