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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务纠纷中如果原告有篡改借条的行为,被告方针对原告篡改借条的行为是可以依法进行答辩的,《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被告递交答辩状的时间是收到诉讼...
具体看情况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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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情况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债主私自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的,则本金部分是有效的。 2.有些有担保的借款已经过了保证期间,依照规定担保人已经免除了,因此债主只能找债务人还钱,可是确实没钱还。对于这种情况,个别债主就篡改借条中还款时间,意图让担保人重新背上担保责任。其实债主的单方面修改行为是无效的,担保人无需再承担担保责任。《修正案(九)》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2条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存在篡改病历资料的行为,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同时《八民会纪要》对上述规定予以细化,即因当事人采取篡改、涂改等方式改变病历资料内容,致使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无法认定的,改变病历资料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但病历仅存在错别字、未按病历规范格式书写等形式瑕疵的,不影响对病历资料真实性的认定。
债主篡改借条,借条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具体看情况的。如果是债主私自增加借款金额,或者增加利率的,对于增加的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借条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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