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可以起诉解...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可以起诉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事起诉书(变更起诉书)原告:张某某被告:李某某案由:变更关系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婚生儿子张小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2000元月;2、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经自由恋爱,于20年月日在市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书号码为:京朝字第2号,双方自20年月起即常住在区朝阳路号楼室。由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被告于20年月日起诉至贵院,贵院作出(20)朝民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确定抚养权由被告行使,原告支付抚养费元月。在(20)朝民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自20年月起被告无任何正当理由拒绝原告行使,并改变通信方式,拒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协助原告行使探视权之义务,严重损害了原告和张小某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由被告继续抚养张小某将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为了使自己的儿子有较好的生活环境和得到良好的,原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
儿童监护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就应当允许。第二,当一方要求变更时,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不能就此事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和夫妻财产的处理,而是处理原离婚案件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延续,也不是解决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因此,应作为新案件另行起诉。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由被告抚养。 由于小孩系女性,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的生理发育,×××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甚至有酗酒恶习,每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 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00元生活费。变更抚养权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年×月×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5人已浏览
367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