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能否使用公章替代合同章?

2024-12-03
公章和合同章皆可替代使用,并作为法人或其他非自然人组织向外签署各类合同意图表达的象征物。依据自2021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当涉及以合同书方式缔结的合同时,自当事人各方皆已签字、加盖公章或按下指纹之时,合同即告成立。然而在此之前,若当事人一方已先行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另一方对此予以认可,则该合同亦将被视为有效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中明文规定或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订立,但若当事人未能遵守此项规定而仅以口头形式达成协议,但其中一方已先行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另一方对此予以认可,那么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