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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后悔了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要回来,首先赠与的房屋不是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然后赠与的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最后,房产受...
一、如你所述属实,你父亲的财产为再婚前单方财产,其去世时应按法定继承分配,即他的父母、再婚配偶、有抚养关系的继女和你平均分配; 二、你父亲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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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区分情况。首先,法律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不能撤销。二是因为我国的房屋登记实行的是登记制度如果赠与房屋已办理过户手续,也是无法撤销的。因为我国房屋登记实行登记制度,第三种情况是指签订赠与合同,但没有经过公证或转让。例如,严重侵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等,这些情况都可以撤销赠与。
1.房屋赠与后,如果还没有转移所有权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除外。 2.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房屋赠与后能要回来,前提需要该房产赠予未经过公证、未办理过户手续;受赠方侵害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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