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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块钱如果你在两年内按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1、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2、什么是被执行人及其抚养的家属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掌握的: a、是否有能力租赁房屋居住?任何人都不是必须居住自有住房,租赁的住房同样可以居住,可以满足居住条件,所以,有收入能够租赁住房的情况下,现居住的房屋就不是必须的住房; b、如果没有收入来源不能租赁房屋居住,那么还要看该房屋是否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相适应,(该办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被执行人超过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不是必需的房屋 另外,如果被执行人的房屋设定了抵押,则不考虑是否必需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注意,这里已经没有再提到“必需”的问题,只是同时又规定,对已经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居住的房屋,在六个月内不得强制迁出。就是说给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过了六个月的宽限期,可以强制迁出。 因此,如果被执行人的房子为别墅或其本身具有相应的收人能力可以租房,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套房屋。
1.如果债务人是个人,而该个人暂时的确没有偿还能力,那么,法院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也只能等他什么时候有了财产再执行。如果债务人这一辈子都无力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就可能执行不到财产,只能说自认倒霉。 2.如果债务人是公司、企业,那么,公司、企业没有偿还能力的现象可能是暂时的,待公司企业有了偿还能力之后,再清偿案涉债务也是可以的。如果公司企业没有偿还能力,亦没有成长能力,那么,公司企业可能会因此面临破产。如果公司企业破产的话,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就落空了。 3.虽然目前法院的强制执行的手段有所增加,但面对债务人的逃避手段,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因此,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中,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注意商业风险的控制,以尽量减少因商业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4.社会信用体系已经建立和完善中,老赖都将被列入黑名单,令他们的行为受到一定的限制,迫使他们尽早履行还债义务。当社会信用达到较高水平时,难以执行的案例将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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