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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则该房屋产权归购房人,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异议;婚后完成产权登记,那么,属于购房人婚后取得的物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买的什么房子,商品房还是宅基地房子,你们有没有购房合同,已经全款支付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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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购房入户的,房款必须要全额付清(不能(分)期),并且符合当地购房入户的其他条件,才能迁入户口,具体条件可以参看如下:《购房入户办理指南(市外迁入)》(市):申报(迁入户口)条件: 1、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萧山、余杭、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内购买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米,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的单套住房(含二手房); 2、房款全额付清,经所在区房屋主管部门确认,可到房产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1户(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户籍迁入; 3、要求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4、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购置二手房的,房内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5、2014年12月31日之前已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原萧山、余杭区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分割他人财产。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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