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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条件的情况下,户口是可以迁移的: 1、因户籍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各地的准入政策不同; 2、当事人应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
户口必须要有的地方才能转出的,居民户口肯定不能再转集体户口,你卖房子之前没有问清楚的先的吗?如果买家不是着急你的房子的,可以和买家商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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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准迁证需要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2、领取户口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迁移证 (3)准迁证 (4)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标准证件照一张 3、办理流程: (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3)注销原籍户口 (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4、办理地点 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5、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现场办理 (2)办理费用: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一般来说,是无法迁回的: 1、因为当事人是独立户口,户口迁走后,回原籍没有投靠理由及接收户主,是无法办理户口迁回手续的; 2、当事人可以结合本的的实际情况,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因此按户口补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另外延伸一个问题,只有户口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是否有补偿?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按户口补那么我的户口在就应当有相应的安置就补偿。但实际情况中,在拆迁的细则中会将此类无房有户的情况列为空挂户,即不予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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