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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有27类,分别是: 1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商业银行; 3外资...
没有必要,已经改为认缴登记制度,但是如果实际上没有足额缴纳,将承担法律责任。1、公司注册资本不需要验资。新《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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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26条:“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得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公司注销前,需补缴未实缴的注册资本。未实缴的注册资本应作为公司的清算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主张未缴出资股东在未实缴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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