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两种:1、自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
1.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分取红利的权利, 4.剩余财产分配权, 5.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6.增资优先认购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股东身份权。 2.知情权(查阅复制权)。 3.分红权(资产收益权)。 4.新增资本优先认缴权。 5.表决权。 6.决议无效、撤销请求权。 7.股权、股份转让权。 8.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 9.股份回购请求权。 10.股东代表诉讼权(派生诉权)。 1 1.股东直接诉讼权。 12.建议质询权。 13.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根据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都有分红权、优先购买权、知情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1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9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