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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犯罪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减轻处罚: 1、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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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减轻处罚: 1、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4、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的; 5、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根据《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可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可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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