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复议一般是上级搞下级,上一级主管行政机关审查你诉的也就是他的下级机关的行政行为的合理合法性。(自己复议自己的也有,不过很特别)。复核是自己搞...
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行政复核与行政复议这种情况,要注意以下几点 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行政复议特征主要有: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2、行政复核则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而进行审查核对,也就是说复核是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机关再次进行复查核定。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区别主要为以下方面: 1、行为性质不同。行政复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行政诉讼是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所属政府或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而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法院。 3、审查的力度不同。受理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审查其是否适当;行政诉讼中,法院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 4、审查依据不同。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以及决定、命令为依据;而行政诉讼中,行政规章只是作参照。 5、审理程序不同。行政复议基本上实行一级复议;而行政诉讼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 6、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这意味着复议的范围不局限于申请人的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0人已浏览
1,376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