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如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必须在...
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复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了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1、当事人对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结果仍然不服的,不能再次申请复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应该指出原认定违背事实之处、引用法律错误之处,并提供支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的证据。否则,对于复核结果法院不会作出变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一、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上级机关行政复议。一些法院还受理对此不服的行政诉讼。但是现在,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只是民事诉讼的证据的一种。在当事人共同申请的交警调解中认定书是当然的依据;在法院的民事赔偿诉讼中,交警的认定书只是比较重要的证据,已经不再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当然依据。法院根据当事人各方举证证明的事实,完全可能依据不同的责任分担比例作出判决。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可以申请复议。 二、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如何处理? 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六十二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错案追究。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所以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5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