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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至于赔偿根据我国《》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自由,至于赔偿根据我国《》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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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债务问题的规定是一般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就需要由双方共同来进行承担,如果要是一方所欠下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就应该由个人进行承担,夫妻债务会根据情况不同来进行分割。
《》上所说的是时的救济,有三种:----一是离婚损害赔偿。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是经济帮助;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经济帮助必须四条件同时具备:(l)一方必须有生活困难(一)27条:婚姻法第42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离婚后没有住房,是属于生活困难。(2)生活困难必须是在离婚时就存在(3)必须在在离婚时提出(4)另一方须具有给予帮助的经济能力-----三是.家务劳动补偿。如果夫妻书面约定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分别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家庭尽了较多的义务,在离婚时享有请求对给予经济补偿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家务劳动补偿的条件是(1)书面约定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分别财产制(即只适用于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2)必须是一方付出了较多的家庭义务。(3)在离婚时行使请求权其他时候不得提起,不能在离婚后提出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三种法律对数额都没有进行规定,由法官根据双方的情况综合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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