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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面余的额5‰以内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允许税前扣除,超出5‰的要调增纳税的。...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申请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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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即企业首先应当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形成坏账准备,并使各期末坏账准备余额合理地反映应收款项收现面临的风险水平,当某一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再根据其损失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注销相应的应收款项金额。同时还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既包括应收账款,也包括其他应收款,并且企业可以在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赊销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等四种方法中自行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随后,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13号)又对坏账损失的确认条件做出了规范。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3号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已被明确宣布全文废止。 税法又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实行限额扣除办法,即只有计提的不超过年末应收款项余额5‰的坏账准备金才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这个数字是这样算出来的,按税法规定只能对应收账款计提千分之三的坏账准备. 即72819*0.003=218.46,净额为72819-218.46=72600.54 与实际净额差72600.54-70537=2063.54,但是这个只是暂时性差异吧,并不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啊. 如果将来递延所得税资产没有太大可能性转回,即你们公司没可能盈利了.就不要作此分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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