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抵押担保有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据此,抵押权有行权期限,即抵押物有担...
有。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反担保抵押期限有约定的依照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债务担保制度的产生是经济和法律互动的一种方式。强化债的信用、便于资金融通、发挥物的效用,是债务担保制度得以产生、发展的直接动因。经济的不断发展促使担保制度的立法价值日趋多元化、担保的方式和类型日益多样化,为适应担保制度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国的担保制度都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一般以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没有约定的,从产生担保责任开始时计算起六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6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