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由本级人民政...
植物新品种保护也叫植物育种者权利同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秦岭范围内,禁止以下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一)非法猎捕、杀害或者非法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破坏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地及其环境;(二)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使用污染其生息环境的农药;(三)使用非法工具或者非法方法猎捕其他野生动物;(四)损坏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五)擅自引入或者放归外来物种;(六)禁止的其他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品种权代理人在代理业务活动中了解的新品种内容,除已公布的以外,负有保密的责任。
一、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二、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 三、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特性一致。 四、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 五、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0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1,564人已浏览
7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