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论机关还是事企业单位,请乳假都是整天不用上班的,但只能请假至小孩一周岁止,再长可能就要按事假的规定处理了,为了平衡别人的心理,通常要扣除工...
事业单位的员工,海南哺乳假每天几个小时的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据了解,目前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目的是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其中对于哺乳期女职工的假期也有着明确规定。在第九条中有提到,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不过,对于这一个小时,不少妈妈认为,时间太短。“哺乳工间休息一小时,在城市里一个小时也许不够妈妈回家的单程时间!” 而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则将这一个小时延长,要求“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安排每天不少于二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这一条能够最终通过,新妈妈们的压力将明显得到减小,回趟家给孩子喂奶,可能不再那么困难。 不过,也有不少妈妈们担心,即使出台,能不能休得成,还很难说。“本来生孩子产假几个月,一些工作难免会受到影响,单位就已经不满了,等产假结束来上班了,如果每天再占用两个小时不工作,回家喂孩子,估计领导的脸色会很难看。”在一家企业工作的黄小姐,目前还在家里休产假,听到这个消息,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就算实施了,也没胆子去休这个假。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劳动法哺乳假上班路上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1、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2、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3、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4、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5、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工哺乳期假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94人已浏览
713人已浏览
1,841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