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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三种情况。 第一首先要看合同对违约金有没有约定,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计算违约金。这个约定有可能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能是一个违约金...
违约金诉讼时效的起止时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权利受到损害超过20年的,法院一般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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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三种情况。 第一首先要看合同对违约金有没有约定,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计算违约金。这个约定有可能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能是一个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都可以。 第二种情况,就是如果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这种情况下,就看守约方因为对方的违约给自己这一方造成了多大的损失,这个损失的金额就是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这是第二种。 第三种就是如果说守约方的损失不好计算,那么也可以按照违约方因为他的违约所得到的利益,这个他得到的利益可以作为违约金的数额来进行计算。
1.按照《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是按日计算的,开发商每逾期一日并产生一日的违约金,违约越久,违约金总数会越多。在诉讼时,开发商会援引《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
第一,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违约金约定,只要一方不主张过低或过高,就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但是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如果已经主张增加违约金,并提出赔偿损失,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在选择增加违约金和主张违约金+实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之间,要进行权衡,哪种主张更有利。第二,如果双方没有违约金约定,一般不能主张违约金;有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照实赔偿。第三,在既有损失又有违约金的情况下,除了赔偿实际损失外,违约方还应承担违约金责任,违约金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30%。也就是说,实际损失加上损失的30%是总赔偿。第四,在没有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只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有两种情况:(期利益可以计算的情况下,违约金一般按预期利益的130%主张,即预期利益加预期利益的30%。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高于该部分,一般为对方辩护,法院一般不支持。(二)如果预期利益无法计算,则无实际损失,也无法计算预期利益。但如果双方违约金约定较高,守约方可以按照约定的违约金主张,即主张归主张,法官如何行使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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