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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补充支付不一定是我自己去的,可以由他人代替支付。当他人代替缴纳社会保障时,需要携带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客户户口簿主页、复印件和不同材...
必须是我自己。办理条件:本市户籍人员、依法享受本市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就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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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正常离职的,由单位经理办理减员。 如果是个人支付,如果扣除存折中没有钱,它将自动停止。员工支付的大部分社会保障由公司支付。员工离职后,公司将停止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障,员工不需要去社会保障局。员工进入新公司后,单位可以直接转入,继续为员工支付社会保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办理社保是不一定需要本人去的。如果是在公司参保办理社保,由公司办理社保工作人员去参保地社保局统一办理缴纳社保后,社保局制好社保卡后,由公司办理社保工作人员统一取回社保卡。还有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在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新参保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需要带齐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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