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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结婚证丢失的话,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可先申请补办结婚证,被办结婚证后向法院起诉离婚。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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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没有结婚证,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办或申请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一、如果有结婚证,只是被对方扣留,可以拿着身份证到当地民政局查询结婚档案,必须加盖民政局公章,然后凭结婚档案到法院起诉。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实质性要求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3、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处理。
带上你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当初登记的民政局去查阅婚姻档案(如果民政局的婚姻档案已经移交到档案馆,应先到档案馆查阅婚姻档案后让档案馆出具证明、并复印原婚姻登记档案、盖章),查到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后,再根据户口本和正确的身份证号码,请民政避重新补发一个结婚证、原证收回作废。结婚证补办好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该条规定,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材料:1、婚姻关系的证明;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已被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5、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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