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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如下: 城建税7961.16767.28元, 堤防税2961.16219.22元 教育附加3961.16328.83元 地方教育发展29...
计算如下:城市建设税7%=961、16*7%=67、28元,堤防税2%=961、16*2%=19、22元教育追加3%=961、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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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支付增值税和附加计算,一般是本月销售商品和劳务产生的销售税总额,减去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进口税总额,是你应支付的增值税纳税额。 1)销售税额-进行税额=应缴纳增值税额。 2)应缴纳增值税额,x0.07(城建税) 应缴纳增值税额 X 0.03(教育附加费) 应缴纳增值税额x0.02(地方教育附加费) 应缴纳增值税额 X 0.01(河道管理费) 以上的附加费的费率是上海市的规定比率,其他省市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原理是一样的 。
对于应缴增值税及附加的计算, 一般而言,是将本月的销售商品或者劳务而产生的销项税额总额,减去购进商品或者劳务的进项税额总额,就是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纳税额。(1)销售税额-进行税额=应缴纳增值税额(2)应缴纳增值税额x0.07(城建税)应缴纳增值税额x0.03(教育附加费)应缴纳增值税额x0.02(地方教育附加费)应缴纳增值税额x0.01(河道管理费)以上的附加费率是上海市的规定比率,其他省可能不同。
一般计税方法,这方法一般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不足抵扣的部分可接转下期继续抵扣);因销售折让、中止或退回而返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或因上述原因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2、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小规模以及其他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销售折让、中止或退回而返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的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之后仍然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允许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进行扣减; 3、由国家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的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算方法,且选择之后的36个月之内不可更改;境外单位或个人在我国境内发生应税行为,且未设有经营机构的,计税方式应按照这种方法计算: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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