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
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4小时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论时间长短,都有非法拘禁罪的嫌疑:1、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3人以上非法拘禁;2、非法拘禁他人,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3、非法拘留,造成残疾、死亡、精神障碍;4、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非法扣押或者拘禁他人索取债务;5、司法人员非法拘禁明知是无辜的人。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