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身份证照了像,但未录指纹,是不能制作身份证的,因为身份证机读信息中,必须有指纹信息。补录指纹,不需要重新照像。建议立即去补录指纹信息,以...
1、补办身份证需要本人去。 2、因为在补办身份证时,还需要录取当事人的指纹信息等,如果不是本人亲自办理,则无法完成相关信息的采集工作。 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可以本人去领,也可以由他人代领。 2、申请人本人领证:申领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并根据《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标注的日期,到指定派出所户籍室核验指纹信息,领取居民身份证。(法定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延长至90日内)。 3、委托他人代领:领取证件时须由公民到户籍窗口进行证件核验,无法到场的由同户成年直系亲属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居民户口簿、委托书、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领取,公民在收到证件1个月内,携带证件到省内就近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当事人有户口本只是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的条件之一,首次申请领取身份证,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2,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3,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4,如果当事人的情形符合上述“1”--“3”的任一描述,或者居住地不是本人户籍地的异地受理身份证的“一对一”试点省、市之一的,就只能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回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换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3,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关于借款条,当事人之间不一定必须按指纹,可以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借款的应当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合同中需要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等内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1人已浏览
1,016人已浏览
442人已浏览
5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