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交通事故的责任怎样划分?

2021-12-17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交通事故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四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1、因一方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更和证据丢失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能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故意破坏、伪造现场、破坏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双方或以上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事故当事人均无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事故,双方均无责任。4、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另一方均无责任。

相关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