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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如下:一、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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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律师解读:计算残疾赔偿金的标准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所谓“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之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城镇居民按家庭常住人口平均的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这两项数据应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所谓“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因此这里的受诉法院所在地自然是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应当对残疾赔偿金进行调整的两种情形:一是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可以对残疾赔偿金做相应调整。这是指受害人获得的收入并不取决于其劳动能力,因此虽然部门丧失或者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但受害人的实际收入并不发生减少。相应的调整是指在依据本条第1款确定了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后再进行适当的减少。二是受害人的残疾等级较轻但造成了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做相应调整。这是指受害人所从事的职业对其身体健康程度的要求较其他职业更高的场合。例如,受害人是一名空姐,那么其脸部的轻微伤疤也可能对其职业构成妨害,以致失去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可以对残疾赔偿金进行适当的增加。附一、陕西省2010年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附二、伤残等级与赔偿系数对应表: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九级伤残,赔偿系数为20%八级伤残,赔偿系数为30%七级伤残,赔偿系数为40%六级伤残,赔偿系数为50%五级伤残,赔偿系数为60%四级伤残,赔偿系数为70%三级伤残,赔偿系数为80%二级伤残,赔偿系数为90%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附二:2009年陕西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29元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438元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706元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49元5、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293元希望搜集整理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不明白或者存在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如果有专业律师帮助您的话,相信能为您争取更多的利益。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3、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4、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5、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A、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B、60岁-74岁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C、75岁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 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型的标准确定假肢费用,实践中支持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平均工资一般参照省统计局公布数字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②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3)赔偿限额: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A、18岁以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B、18-60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C、60-74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D、75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浙江省一般参照30元—15元的标准计算 6、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可以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A、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B、60岁-74岁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C、75岁以上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后续治疗费=医生建议可能产生的费用 13、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般最多不超过5万元 14、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5、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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