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步:非法处理。1、路面上工作的警察当场发行的简易处罚决定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者必须持有第三银行联),从发行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银行缴...
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处罚有异议的,不能在网上申诉(申请行政复议),必须在警察队和列车员所业务厅处理。具体如下:1、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对交警支队做出的处罚决定有异议的,被处罚人可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市公安局法制科申请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于交警支队做出的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其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后3日内向市公安局法制科提出。
一、到车管所的违章处理窗口办理违章;二、提交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资料,并领取违章处罚决定书;三、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诉并填写行政复议申请表;四、带上行政复议申请表、处罚决定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提交申请;五、申诉受理后交管部门会重新对本次违章的违章内容和处罚作出核对,并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与答复以及相应的措施;六、如果对于复议以后的结果还是不服,则可以提起诉讼。
1、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5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销驾驶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后五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主管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交通管理处罚不服、超过期限提出申诉的,或事后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可作人民来信来访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