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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卖给收破烂的应该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驾驶报废车辆的驾驶人会被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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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客车(包括汽车、越野车)使用15年。符合报废标准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不需要批准,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寿命,每年定期检验2次,20年以上,自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2、旅游客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使用10年。符合报废标准后继续使用的,按照现行规定的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寿命不超过10年。延迟报废的旅游客车每年定期检查4次;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每年2次,15年以上,自第16年起4次。《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寿命如下:(1)小型、微型出租客车8年,中型出租客车10年,大型出租客车12年;(2)租赁客车15年;(3)小型教练客车10年,中型教练客车12年,大型教练客车15年;(4)公交客车13年;(5)其他小型、微型客车10年,大型、中型客车15年;(6)专用校车15年;(7)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大型车除外)20年;
看具体情况而定。首先要看出事故是哪一方的责任,如果全部是另一方的责任,那借用车子的人和车主都不要担责,否则,根据法律规定,车主要和借车的人都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报废车在多次转让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具体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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