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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是我国刑罚主刑之一,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刑罚较轻,那么拘役该如何申请提前释放呢?《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3)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六)对国家和社会的其他重大贡献。对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对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减刑。非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综上所述,执行机关应当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a.除非显失公平,法院是不能改判公安的判决的,但可撤销或者要求公安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处罚; b.这个是法院也不能保障的,法院来讲,最大可能是司法建议公安及其上一级机关作出拘留的行政处罚。法院不能直接裁判拘留的行政处罚。 c.中国和国外法律有所差别,在国外,这种案件都需要治安法庭裁判的,比如裁判拘留还是警告等。我国是由公安领导决定的。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由于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而是依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不受上述刑期限制。但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假释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适用假释,将那些在一定服刑期间确实悔改的罪犯放入社会进行改造,可以有效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其尽快回归社会,有利于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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