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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上互补,一个是惩罚性的,一个是补偿性的,因此可以并用。二者并用的限制: 《买卖合同解释》第二十八条: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
赔偿损失和违约金能同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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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这违约金与补偿并不一定能一起适用。付出违约金和补偿都是合同违约职责的主要形式。违约金具有补偿和处罚的两层特点,而补偿主要是一种补偿性质的职责形式。 1、违约金和补偿能一起适用的状况当两边约好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实践经济丢失时,没有违约的一方能够要求违约方在付出违约金的一起,就不足的部分补偿丢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越违约方形成的经济丢失。例如,甲和乙签定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好违约金为2万元并补偿全部经济丢失。合同签定后,甲又将房产出让给丁。甲的违约行为给乙形成了5万元的经济丢失。这种状况下,乙既能够要求甲付出2万元违约金,一起还能够要求甲补偿丢失3万元。 2、违约金和补偿不能一起适用的状况当两边约好的违约金足以补偿实践经济丢失时,没有违约的一方不能要求违约方在付出违约金的一起补偿丢失。还是以甲、乙的买卖为例。假定合同约好的违约金是10万元,甲的违约给乙形成5万元的丢失,则乙只能要求甲付出违约金10万元而不能一起要求补偿丢失5万元。
1、合理,如果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弥补遭到损失的不足部分,即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用。 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的补救方式,具有损害赔偿所不具有的特点,由于违约金数额可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这样当事人对违约后承担责任的范围可以预先确定,一旦发生违约则不必具体计算损害范围,受害人就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所以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相比一个重要特点在于,违约金的支付避免了损害赔偿方式适用中常常遇到的计算损失的范围和举证的困难,从而节省了计算上的花费,甚至可避免旷时费神的诉讼程序。赔偿损失与支付违约金,二者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形式。赔偿损失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违约金则具有补偿和惩罚双重属性 2、违约金与法定损害赔偿金:这涉及到违约责任的适用是否以实际损害为要件以及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问题。违约金的适用不以实际损害的发生为前提,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违约方都要支付违约金。但是另一方面,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可能与违约后实际发生的损失不一致而致当事人利益失衡,故法律对违约金的干预显得十分必要。《民法典》即体现了这种干预:违约金违约金高于损失的,可请求适当减少。从这个规定看出,虽然违约金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要件,单最终违约金数额的确定无疑与实际损失关系密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违约金金额的调整是以实际损失额为参照标准的。 3、对违约金和法定损害赔偿金的使用关系:不并用;适用违约金条款;根据实际损害的大小应当事人的请求对违约金进行调整。 4、违约金是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的约定是违约金产生的首要条件。与损害赔偿金相比,违约金的支付不应以实际的损失发生为条件。 《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我们在拟定合同的时候非常重要的一个条款是违约,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确定才能更好地拟合同。如果在拟定合同的时候,没有约定违约金责任的,也不用担心,可以在违约情况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损失和可利益来计算损失赔偿金额。违约损害赔偿金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其中,实际利益损失比较直观,相对容易计算,具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可得利益损失,是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应把握三点:1、时间点: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作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2、损失的最高额,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3、预期利益,应是在合同中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或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或是违约方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合同违约方或加害人应承担的损失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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