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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的规定是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
申请人:安________,女,1967年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_______省_______县_____镇_____号。 申请人因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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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关于撤销行政决定行政复议下列情况之一复议机关有权决定撤销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5、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交书面答辩或答复和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其他材料的。
写出本案各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写清要求撤销土地证的具体事实,提出本人诉求,最后签字并日期。(该规定同样适用于行政诉讼,只是被告方的信息内容有所不同)《民诉法》规定的起诉状基本内容: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三个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如果您母亲起诉国土资源局是在知道国土资源局拒绝撤销房产证之日起三个月提出的,那么就没有过诉讼时效。 2,公证书是国土资源局办理房产证的依据,既然公证书已被撤销,那么房产证也应撤销。 3,如果行政诉讼不顺利建议采取其他途径重新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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