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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因此,订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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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它决定着合同的类型,确定着当事人各方权利和义务,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在有些情况下,欠缺主要条款,合同即不成立。主要条款包括: (1)标的 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2)质量和数量 标的的质量和数量是确定合同标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具体特征。 (3)价款或酬金 价款和酬金是有偿合同的主要条款。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 (4)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 (5)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债务,使守约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重大,合同对此应予明确。 (6)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旦合同订立,如在履行中产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解决其争议,有利于合同争议尽快解决,并最终从程序上保障当事人的实体性权益。 2、合同的普通条款 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它包括以下类型: (1)法律未直接规定,亦非合同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例如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等。 (2)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或基于法律的规定,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该条款主要指某些公认的商业习惯或经营习惯、交易惯例规则,特定行业规则等组成。 (3)特意特定条款。这是当事人有意将合同条款留待以后谈判商定,或由第三人确定,或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它不妨碍合同成立。
《合伙企业法》第18条规定了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是自然人,应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如果双方违反了约定事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来解决争议,实践中,我们会建议当事人明确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减少诉讼成本。按照法律规定,有约定管辖的,按约定管辖处理,但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有约定管辖的,一般情况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对于其他特殊类型的合同纠纷,管辖地还有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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