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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于东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需要材料的回答。 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所需材料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所需材料: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相应的能证明仲裁请求的证据材料; 2、仲裁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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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劳动仲裁程序是你首先要找齐你要仲裁事件对你有利的证据,尽可能多,这对你事关重大.能否达到你的心愿就主要看你能拿出多少对你有利的证据. 然后你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你的主张.他们有一张单给你填.最后就是受理你的申请.在你收到仲裁委员会接受你的仲裁回函后的45天内,就会处理你的事件.仲裁在一年内有效.如果一年内达不到你的要求.就只有去法院。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所需材料: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相应的能证明仲裁请求的证据材料; 2、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具体明确委托权限有无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和变更申诉请求、代为进行和解权利。 3、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4、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仲裁委员会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另根据需要在其它设区的市设立,但不按行政区划设立,由设立地的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按规定重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司法厅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0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第11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第12条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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