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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给你申请工伤鉴定或者你自己也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到当地社保局进行申请),所需材料一般是:医疗诊断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其他证...
不一定,应该分为情况。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工伤复发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为职工申请工伤保险的,因过错给职工造成经济损失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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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给你申请工伤鉴定或者你自己也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到当地社保局进行申请),所需材料一般是:医疗诊断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工伤鉴定申请表(社保局提供)。 二、赔偿项目: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4、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原来的工资待遇给(用人单位支付);5、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都是由保险基金支付;6、伤残津贴,保险基金支付。(依照伤残等级来,7-10级没有)。 三、具体标准: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工资,其标准分别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按伤残等级来;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工资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于“停工留薪期”,在《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3条中有如下描述:“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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