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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起诉就是认为没有达到犯罪标准,也就是不是犯罪,不起诉和免于刑事处罚有什么不同就在于,免于刑事处罚有的是犯罪,但是犯的很轻,因此只认定犯罪...
免于起诉就是认为没有达到犯罪标准,也就是不是犯罪,免于刑事处罚有的是犯罪,但是犯的很轻,因此只认定犯罪不加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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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经过法院审判后认为是犯罪的才会有犯罪记录,结合刑法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条的规定,只有判处管制以上刑罚的才会有犯罪记录。因此有罪但被免于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一般不会写到犯罪记录里。
免予刑事处罚。 1、概念:是指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 2、认定被告人有罪。 3、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4、适用的范围:可以是任何一种犯罪。 二、免除处罚。 1、概念:是指被告人具有某一法定量刑情节,人民法院判决免除刑罚的一种处罚。 2、认定被告人有罪。 3、常见的情形。 (1)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 (2)犯罪以后自首,罪行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3)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8)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9)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0)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免予刑事处罚和不起诉的主要区别有:1、性质不同:免予刑事处罚是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不起诉的对象则包括不构成犯罪、指控犯罪证据不足或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2、作出机关不同:免予刑事处罚由法院作出,而不起诉决定则由检察院作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零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一)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二)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五)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第四百零六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职业禁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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