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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五个月,去民政局办,不给办?怎么办

2022-10-26
1、依据《婚姻法》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辰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来。2、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民政局应该给与办理。3、如需帮助可电话咨询帮你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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