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根据法律规定,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的,应该在弃婴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捡到孩子想收养如何办手续: 1、捡到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领养条件:(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领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4、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领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7、领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 8、领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收养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以下材料: a)收养人的收养申请;b)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c)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d)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e)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f)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g)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7人已浏览
9,782人已浏览
5,029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