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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你说的情况,由于你们的三个小孩目前均还处于求学阶段,并不创造财富、增加家庭收入,故家庭财产应该就只是你们夫妻的收入。不存在家庭成员共...
一,离婚财产的分配: 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1,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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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8岁的小孩原则上要看哪一方抚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加有利,具体要考虑双方的工作稳定性、收入高低、双方父母哪一方更能帮助照顾小孩。2、如果孩子愿意跟着你,你又没有争取到孩子的把握,你可以再过一年半起诉,等孩子满了十周岁,那孩子就自己能决定跟着谁了,法院也会尊重孩子的意见。3、房产要看是婚姻登记前买的还是登记后买的。婚后买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4、我擅长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等婚姻纠纷,方便时可以来电话细谈。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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